天虹【2018】第 013号
天虹国际集团
廉洁自律奖励办法
天虹国际集团一直坚持“敬天爱人 自利利他”的核心价值观,在与天虹国际集团的业务往来中
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。为了更好地鼓励员工拒绝商业贿赂,营造诚实合作的商业氛围,集团
公司对于在拒收商业贿赂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员工进行奖励,特制定《天虹国际集团廉洁自律奖
励办法》。
1. 奖励对象
员工拒收现金类(包含现金、支票、银行卡、购物卡等形式的资金)的商业贿赂行为。
2. 奖励金额
上交商业贿赂金额的 30%。
3. 奖励程序
3.1 员工收到供应商、客户、合作伙伴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现金类商业贿赂后,需第一时间
联系集团总裁办公室,并说明该商业贿赂的情况。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主动说明的,如被
举报或发现,会根据《天虹国际集团反贿赂及反腐败管理条例》被认定为收受了商业贿
赂,按照《天虹国际集团反贿赂及反腐败管理条例》、《天虹国际集团员工廉洁从业承
诺书》处理。
集团总裁办公室联系电话:座机 +86-21-20680206\20680397;
邮箱 jubao1@texhong.com;jubao2@texhong.com。
3.2 集团总裁办公室对该员工说明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情况进行核实,若该行贿行为事实
成立,将按照上交金额的 30%奖励给拒收贿赂的员工,该奖励与员工下月薪酬合并发
放,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。